纪检通知
关于2021年元旦、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治“四风”工作的提示
发布日期:2020-12-25 08:27:23 来源:纪委办公室
各二级党组织: 2021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、市纪委监委要求,为严守纪律,持之以恒纠治“四风”。现做如下提示: 一、加强教育提醒,严明纪律规定 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、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案例,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,加强自律;要通过个别打招呼、发信息,教育提醒本单位所有党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;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加强党性修养,筑牢思想根基,确保务实节俭、文明廉洁过节。 二、落实主体责任,严格督促检查 各二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和要求,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认真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的具体规定;要重点对节假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发放津补贴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、公款旅游、公车私用、大吃大喝、餐饮浪费等现象进行检查,及时发现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见微知著、注重防范、及时纠正,坚决防止出现“破窗效应”。 三、畅通举报渠道,严肃执纪问责 校纪委在节假日期间按照上级纪委统一要求,加强对元旦、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治“四风”工作的监督,做到露头就打,重点查处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顶风违纪的行为,并及时对节日期间的“四风”问题线索和重要舆情,迅速处置。 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二级纪委、纪检委员和广大党员的监督作用,主动做好舆情收集,对教职工反映、舆论关注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节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线索和情况,及时报送校纪委办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 中共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