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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检通知
廉政文化知识竞赛决赛和书法比赛活动情况说明
发布日期:2011-12-05 03:44:04   来源:纪委办公室

 

知识竞赛决赛:

    一、入围单位

     经初赛平均成绩达到95分以上的七支参赛队进入决赛,入围单位是:后勤服务公司党总支、国际交流学院党总支、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、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党总支、环境系党支部、机关党总支、计算机学院党总支。(机关党总支参加决赛但不参加与学院的名次评比)。

    二、评委组成

    评委组组长:校纪委书记

    组员:校纪委委员、纪检监察员

    三、决赛时间和复习范围

     决赛时间初步定在10月15日前,复习范围仍以初赛时下发的学习党章、《实施纲要》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知识竞赛思考题为准,决赛题目基本上在初赛试题范围内,另增加治理商业贿赂方面的内容,有关治理商业贿赂方面的内容主要在第三部分问答题中,问答题参考答案和初赛试题参考答案见校园纪委监察网。

     四、 决赛形式和题型

     决赛将以举牌、抢答、口头问答等形式进行,规定场内不能带复习资料。题型由三部分组成:第一部分:判断题:共10题,每题4分,以参赛队为单位举牌回答,判断对加分,判断错扣分,不举牌没有分。第二部分:选择题:共10题,每题2分,以参赛队为单位抢答,由主持人判断最先举手的参赛队作答,回答正确的加分,回答错误的扣分。第三部分:问答题:共7题,每题10分,以参赛队为单位抽签,回答其中一题,由评委根据答题情况评分。

    五、决赛总分设置

     决赛总分为:初赛成绩+决赛成绩,其中:初赛成绩折算为满分30分(初赛成绩*30%),决赛成绩满分为70分(判断题满分为40分,选择题满分为20分,问答题满分为10分)

     六、奖项设置

    对参加决赛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,奖项设团体一、二、三等奖各1名,4名鼓励奖,另设1个最佳组织奖。

    对没有入围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选派3至5人参与决赛场外抢答,抢答题共10题,由主持人判断最先举手的同志作答,回答正确发放小奖品。

    书法比赛:

    一、参赛范围:

    在职教职工、退休教职工和离休干部。

    二、书法内容:

   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格言、警句等,可参照校纪委提供的格言、警句,也可以自行选择。

     三、参赛截止时间

     十月三十日征集作品结束。作品可在校内外完成,所用的宣纸、墨和笔等均由参赛者自行解决。作品可交给所在的学院和部门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或直接交校纪委监察室。十一月组织评委进行评比。对优秀作品给予奖励。

    四、奖项设置

    对提供参赛作品的参赛者给予一定的奖励。奖项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各1名,5名鼓励奖,对参赛者发放小奖品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纪委监察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6.9.14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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